1.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 各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 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每一批次复试,只能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旦确立,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 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相关的复试工作。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组织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