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名单确定: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在该专业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的总分排名1:1.5 确定复试人数和名单(同一学院内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按照总招生人数)。
2. 复试内容:一般共计4 部分,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OSCE 考核、各专业综合面试。各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一般应
包括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临床工作或科研能力(含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每个考生选考两门科目(只能选择与自己所报专业不同的科目,并在报到时将所选科目报研究生院审核)。
3. 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4. 复试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复试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对于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应着重考查科研思维和实验技能;对于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复试,应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
对于既招收学术型,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可以合并统一复试,也可以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对于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可以一起复试,也可以分开复试。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导师的专项培训,提高导师的学术评价能力,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各复试小组应配备秘书1 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记录材料由秘书和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各学科录像材料、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于复试结束后交所在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5. 各专业综合面试结束后应由复试小组当场宣读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告知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及拟上报学院/学校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所有录取考生一律按《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6. 体检:考生应在复试(含调剂复试)期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关于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