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由学院组织完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