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审核时间:2018年12月22日前完成。
“资格审查小组”(以学院或学系为单位,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