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2018年12月22日,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细则第三临床医学院会提前告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