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2019级学生(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帅定向培养等招生类型除外)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
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按各省标示代码填技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第十三条分流培养(一)分流流程
第一学期,学校按照招生专业类对分类招生入学学生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第二学期始,全部学生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
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
(二)分流计划数
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照学生预申请人数以及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流计刘数曰学校确定后予以公布。
(=)分流原则
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
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 +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19级学生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考生可登陆我校拓生信息网站htp:/izhaosheng.***.cn/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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