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照学生预申请人数以及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流计刘数曰学校确定后予以公布。
(=)分流原则
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
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 +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19级学生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考生可登陆我校拓生信息网站htp:/izhaosheng.***.cn/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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