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前,申请者以电邮形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命名为“台湾学测生”。报到时提供原件核验。
1.申请表(见附件);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本人当年度学测成绩单;
4.两位熟悉本人的中学资深教师出具的推荐信;
5.其他证明本人经历或能力的证明材料;
6.证件用标准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