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民办二级学院),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训练,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且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学习成绩优秀。完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所有课程的课程学分,无补考课程学分,且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10%,专业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2、英语水平
(1)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专业的学生须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表演、舞蹈表演、休闲体育等术科类专业的学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过全国冠军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须达到300分。
以上要求中,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必须是经南京体育学院组织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二)优秀运动员
1、完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优秀的运动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过奥运会前8名(含第8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2)获得过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前3名,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
(3)获得过全运会前3名(奥运项目,含第3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4)获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奥运项目,含第3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5)非奥项目:世界或全国冠军获得者(非奥项目需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