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学生
1、前三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占总分的70%。计算方法是:本专业第1名记70分;第2名记65分;第3名记60分,依此类推。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占总分的10%。各级奖项对应分值以及集体项目排名计算,参照《南京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17]17号),每奖励1学分,记1.25分。(以上成绩不重复计算)
3、科研能力占总分的10%。本科期间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者记10分;作为第一作者在一般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者或在一般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并参与一个校级以上课题完成排名第二者记5分。(以上科研成绩不重复计算)
4、社会实践及创业能力占总分的10%。获得省级创业及实践能力活动或比赛一等奖者记10分、二等奖者记8分、三等奖者记6分;校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1分。(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
5、社会工作能力。长期担任班级或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学生、思想进步、工作踏实、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有公认的突出工作事迹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影响较大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凡未列入本细则的其他项目,参照《南京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17]17号),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参照相关奖项给予相应奖励分数。
(二)优秀运动员
评分表
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6名第7-8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756555------全运会756555------世界大运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非奥运项目世界冠军554535------全国锦标赛、联赛、冠军赛(一类赛事)403530------
备注:一人有多项运动成绩的,取好成绩计分,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