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督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实行信息及时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本办法由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4755772 办公地点:教学实验楼二号楼二楼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4755159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2019年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