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和现有成就、发展潜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学术型按二级学科分别排序录取,专业学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4、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均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与档案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我校运动康复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9年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复试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