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咨询:2018年11月26日-30日
2.网上报名: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
4.打印准考证: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4.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5.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