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学科特长招生专业(类)数理类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含师范、基地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含师范、非师范)、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教育技术学(师范)、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师范、非师范>、软件工程)生化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含师范、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类(化学<含师范、非师范>、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注:1、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9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2、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获得奖项对应的学科特长报考相对应专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3、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按《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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