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学校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等级等信息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且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项目测试。
1、报到安排
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2、学科特长考核
学科特长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体育项目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参加体育项目测试。测试项目包含立定跳远、50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考生可从三项中选择两项进行测试,体育项目测试将在面试考核期间一同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成绩认定
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面试成绩作为终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作为重要参考。对于体育项目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学科特长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80名。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