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注:两门选测科目每门折算分为:A+等级10分,A等级6分,B+等级4分,B等级2分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