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且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30%,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①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文科考生;
③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理科考生(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④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注: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