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须在网报前与招生导师或导师组内的导师联系,确定是否已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3.本办法如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4.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及南京师范大学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和南京师范大学新相关文件为准。
5.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6.本细则由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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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心理学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2.5年 | -- |
心理学 | 通化师范学院 | -- | -- |
心理学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心理学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心理学 | 通化师范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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