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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综合成绩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综合成绩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08:46:00 解决时间:2018-09-18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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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成绩

考生考核综合成绩=初审选拔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考核综合成绩=初审选拔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8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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