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复试在9月28日进行。如拟录取推免生人数未达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学院根据情况在学校规定的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再行安排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院组织对上述材料予以审核。
1、本年度推免生复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鼓励跨相关专业接收,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2、复试考核组专家根据本专业复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地给每位考生打出成绩,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3、复试通过后,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送拟录取通知。
四、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学院支持政策
(一)获取推免生新生奖学金。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下同)报到入学后,可获得3000-6000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二)享受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新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三)优先选择导师。推免生新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导师权。
(四)补贴复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
六、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252;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607;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9月14日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个人简历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内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