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人选,经济金融类职位安排至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脱贫攻坚类职位安排到江苏省6大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区乡镇工作,污染防治类职位安排到生态环境系统县(市、区)以下基层单位工作。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安排到县(市、区)级以上机关的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在村(社区)锻炼不少于1年。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素质测试后,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江苏省委组织部申请减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