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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02:50:00 解决时间:2019-01-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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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办法

1.江苏、湖南、山东省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同批次同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所在省投档综合分划定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内蒙古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同批次同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综合分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统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山西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省同批次同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综合分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统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黑龙江、河南、浙江、福建、安徽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分÷所在省份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校考专业分÷该专业校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校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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