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小组会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价并排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为10天。
评判依据为:(1)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2)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学位论文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供参考,不计分。(3)教育博士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符合以下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考核:
(1)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文科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理科类被SCI、EI(核心)收录。
(3)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取得国家级、省级表彰、有突出实践成果者。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确定考核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