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供参考。学院按学位点成立由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①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②根据考生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计算考生的科研与业绩成绩。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与业绩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