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包括《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科研与业绩考核、面试。具体方式如下:
(1)《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
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教育学综合知识》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考试参考书目:《教育学基础》(高等师范院校公共课教育学教材,第3版),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2)科研与业绩考核
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供参考。学院按学位点成立由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①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②根据考生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计算考生的科研与业绩成绩。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
根据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30%)和科研与业绩考核(30%)计算考生前两项考核总成绩,按照报考导师生源1:5比例(不足5人,按照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将在《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之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按学位点分别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②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等;③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英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英语)能力。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3个部分进行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评价,终形成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并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的考核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