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含1-2个小时的专业基础笔试考核PPT汇报、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1)考生需准备汇报PPT(PPT内容包含中英文,英文口头汇报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汇报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参加的课题和成果、博士期间计划和打算),答辩主要考核考生的科学素养、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
2)外国语水平能力测试(结合专业问题,偏重听力和口语测试)。
同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考核,并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及成绩记录表等考试档案存档备查,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得分×10%+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得分×3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2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40%
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其它
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
考生录取资格;
2.以上内容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
则以学校及上级部门新文件为准;
3.本细则由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8568。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师范大学新中北综合实验楼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补充细则提交报考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