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过程中严防权利寻租,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和中学的违规事实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中学,将暂停该校2020-2022年的推荐权;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及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