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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按导师或导师组报考。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按导师或导师组报考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23:25:00 解决时间:2019-05-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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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院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按导师或导师组报考。

2019年法学院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有15个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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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院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按导师或导师组报考。2019年法学院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有15个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1.组织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2.考核内容、形式等(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形式等
2.考核内容、形式等(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须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2)考核形式为笔试及面试。笔试形式:对全体考生统一命题作文,题目从法学一般(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确定考核名单
四、确定考核名单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含报考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选拔,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公示。(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由申请者汇报及答辩两部分组成
3.综合考核由申请者汇报及答辩两部分组成。申请者需制作汇报材料(PPT或PDF格式),描述研究经历及成果、研究展望及目标。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于11月27日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于11月27日(周二)14:00-16:00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408室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请带硕士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等材料原件。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含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考核组织
1.考核组织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含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形式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专家组在面试中对考生逐一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1)对考生进行现场外语口头提问,考生当场口头回答,测试外语听说应用能力;(2)考核专家组在现场逐一对考生提出专业问题,考生须当场回答,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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