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提交的考生报考材料,拟定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在组织审定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通知)采取答辩等考核方式,遴选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学校资格审核和学院综合考核,具体按照《简章》和学院博士招生细则执行。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5日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报名学校审核并确定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