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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修科目等级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或A+B)”的,加1分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修科目等级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或A+B)”的,加1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11:16:00 解决时间:2019-06-08 17:08

满意答案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修科目等级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 +或A+B)”的,加1分。

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 +→A+B→AB+→AB→B+ +→B+B→BB)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文科考生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考生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6-0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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