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1、录取原则
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如总分相同者,则按照外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专业体检合格。
2、加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录取: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3、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