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分(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维度分值备注高考成绩480高考成绩(含各项政策加分)不进行折算,直接计入综合评价分学校考评分400学校考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初审分满分200分,面试分满分200分选测科目80选测科目有一门“A+”等级加40分,“A”等级加30分,其余等级不加分
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参考考生高中阶段体育科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学校转专业优惠政策,报名资格不受转专业基本条件限制。
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