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复试。
(1)申请考核的考生需在11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寄送(EMS或者顺丰)或递交至相关学院院办,具体地址为(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某某学院),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报考指南。寄送的材料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其他申请科研、证书等材料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南林研[2017]14号)要求寄送。
(2)学院在11月15-20日之间完成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材料审核,在11月底完成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拟录取工作,并将名单公示。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请关注各学院通知公告,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2份。
2.普通招考考生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8日
(2)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315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出示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取消资格。
1.初试科目:①英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详见《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9~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南京林业大学第五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4.复试:复试一般在初试后由报考院系、学科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供复试小组考核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