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1 08:33:00 解决时间:2018-10-14 22:11

满意答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在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都选择普通招考)。我校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cn/。

1.申请考核考生报名: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证件照)和网上缴费(200元),并请牢记用户名、报名号和密码。

2.普通招考考生报名: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证件照)和网上缴费(240元),并请牢记用户名、报名号和密码。

特别提醒:报名后请立即下载打印下列资料(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①《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点击);②《专家推荐书》2份,分别由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已经公示的硕博连读生需在12月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审核、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复试。

(1)申请考核的考生需在11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寄送(EMS或者顺丰)或递交至相关学院院办,具体地址为(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某某学院),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报考指南。寄送的材料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其他申请科研、证书等材料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南林研[2017]14号)要求寄送。

(2)学院在11月15-20日之间完成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材料审核,在11月底完成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拟录取工作,并将名单公示。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请关注各学院通知公告,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2份。

2.普通招考考生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8日

(2)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315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出示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取消资格。

1.初试科目:①英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详见《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9~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南京林业大学第五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4.复试:复试一般在初试后由报考院系、学科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供复试小组考核科研能力。

四、录取

1.学习方式。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凡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

2.报考类别及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以定向方式录取的,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除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原则上有不超过录取总数15%的指标对外招收定向考生,其它各学科均不接收外单位定向考生报考;本校专业任课教师和实验员(不接受党政管理、辅导员等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系列的人员报考)可以报考本校定向博士,其中实验员系列每年可招收2名,报考专业仅限工作岗位相关专业,并且不能连续两年报考。

3.录取。根据审核制考生各项成绩及普通招考制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学制与学费:

(一)2019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本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六、奖、助学金

1.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100000元,二等奖50000元),每年评审1次,不限名额和奖励次数,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获得;

2.学校针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1)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1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13500元;(2)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金分别为18000元(20%)、14800元(50%)和10000(30%),国家助学金13500元保持不变;

3.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4.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请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

5.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导师给予的助研津贴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

6.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博士生勤工助学基金。面向博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7.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在校学习期间因其家庭或本人遭遇特殊灾害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采取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七、其它

1.考生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协议(定向生)造成的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校将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考生单位发送调档函,规定时间内档案不能到我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3.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仔细确认信息后再提交,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修改信息。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5.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6.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7.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八、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427772、025-85427119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老图书馆316室;邮编:210037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0-14 22:11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