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享受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即可予以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即予以录取。
3、对于少数学科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专门进行面试,成绩优异者,适当放宽优惠条件。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参见附录。
4、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2019年南京理工大学自主优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