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单位根据复试前公布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和录取办法,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019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