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计划是学校为保障和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满足研究生培养单位科研和人才培养需求的支持性计划,也是学校招生资源的有偿使用计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的计划统筹进行分配。
(二)专项计划由研究生导师(科研团队)自主申请,申请导师(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所在学科被国家列为一流建设学科或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为A 类的学科;
(2) 拥有高水平科研平台,范围包括: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3) 拥有高层次在研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或者从事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研究;
(4) 被学校列为“科研领军团队”。
2. 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保障博士生培养条件,为博士生成长成才创造优良环境。
3. 近三年未出现严重的师德师风、指导的博士论文抽检不合格等问题。
(三)专项计划博士生以导师(团队)科研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共同支撑培养。导师(团队)每使用1 名专项计划,均
需使用科研经费在博士生培养阶段每年向学校缴纳3.2 万元基本资助费。每学年初,招生导师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将应缴纳的费用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019年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