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详见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9月22日起,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开通后,考生在系统中注册、缴费。
3、9月28日起,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确认相关信息。
4、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办法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5、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确认录取后将不予以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10月上旬,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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