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 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075 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社会人员招生新生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有如下须知: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5 河南排名: 1 郑州排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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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须知面向社无任何形式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大学生医保须经本人签字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