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旋律模唱。
说明:①可自带音乐伴奏和钢琴伴奏人员,钢琴由考试方提供;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③视唱练耳内容由考试方提供,考生现场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