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依照该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权重核算得出综合推荐分,并根据综合推荐分的分数高低进行推荐排序。
2.学生综合推荐分由学习成绩(不含选修课)、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50%,综合测评成绩占50%。
3.学习成绩满分50分,按照学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换算(不含选修课);综合测评成绩满分50分,按照学生前5个学期的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加权处理后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