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三)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四)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194。
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1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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