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学院招生小组根据报考志愿(第一志愿)的总体情况、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进行排序,择优提出各学科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的拟录取排序则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为准。其中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调剂考生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单列公示。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实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有: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程序、内容和实施细则,复试基本分数线与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充分发挥社会和师生的监督作用。在公示相关信息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维护考生隐私权的关系。学校招生小组将派出若干个由校纪检监察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是促进公平有效的手段。招生单位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时间等信息。学校招生小组对各学院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中国研招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我校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我校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二)录取计划与培养费
各学科专业按实际录取计划录取,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不得超计划录取。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学术型计划可用作专业学位计划,专业学位计划不可用于学术型计划。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一志愿破格复试录取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参加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评比。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8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5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硕士(MEM)2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30000元/生/学年(学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元/生/年。
七、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调剂生)都必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凡身体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医院的体检结论处理。
八、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19年3月28-30日,具体安排请登录http://gra.***.cn上查看《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公告》。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201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在学校招生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本办法 执行。各学院招生小组要加强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各学院、学科要切实按照复试程序和具体要求进行复试、并严格按时间进度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以确保未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有更多机会参与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
2、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58139069(校纪委)、58139194(研招办)。
十一、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