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其中,取得“合格”等级的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取得“合格”等级的浙江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 。
对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其中,取得“合格”等级的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取得“合格”等级的浙江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