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进行排序。
2019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江苏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