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考核办法确定总分、按报考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我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1月20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于12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9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