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类单招考生拟录取材料包括:
1.南华大学2019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志愿填报情况汇总
2.南华大学2019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3.南华大学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4.南华大学核类单招学生协议书
学校不接收考生个人拟录取材料的报送。所有拟录取相关事宜的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再更改,请考生填写准确,慎重选择。以上1-4项材料请核工业企业推荐单位于5月7日18:00前(以快递单查询的寄出时间为准)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统一寄送至南华大学招生处(请备注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生未按规定填写或签署相关文件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推荐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考生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该考生。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办;0734-8282553。1-2项材料还应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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