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各分委员会须以各复试小组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上报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Ø(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Ø(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Ø(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Ø(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Ø(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Ø(6)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录取要求不一致者;
Ø(7)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导师确定: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每个导师招收人数多不超过3人(包括已接收的推免生)
(三)录取类型:
学科复试录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分专业计划,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
2019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安排录取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