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及省招委会有关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招生监察电话:宁德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593-2955135。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档案材料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cn/
招生咨询电话:0593-2955125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352100
第十三条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宁德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宁德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