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初试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深度考查,对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等文件和江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和综合面试成绩要量化。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 所有初试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和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四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领域)应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并发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安排、整体协调学校复试的各项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第六条 复试期间,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该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对外公布。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委员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做好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督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工作。
第九条 各学院组织遴选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第十条 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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